西方的皇帝(Emperor)和國王(King)有什么差別??
秦始皇在中國,“皇帝”這個身份均繼承自史上第一個皇帝“秦始皇”,而且有個信物,叫“傳國玉璽”,以證明其合法性。自秦始皇以后,一直到南宋,歷代王朝名稱均為前朝冊封的官名,以顯示對前朝的認可和繼承。
到了元朝和清朝,由于是少數民族獲得了政權,所以有少部分人認為,中國的皇朝繼承中斷了。
其實不然,大元和大清入主中原以后,所做的事情和歷史上的正統王朝建立時所做的事情沒有多少不同,仍然是中國傳統皇權體系的延續。
標志性的事件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國家最高統治者仍然稱“皇帝”,而不是叫“大汗”或者“單于”等什么別的稱呼。
二,繼續使用“傳國玉璽”,作為皇帝合法性、正統性的依據。
三,修前朝史。
另外,古人認為中國乃天下之中,中國皇帝乃“天子”,為世界之主。
做了皇帝,是繼承了世界的統治權,這和現代人的國家觀念是不一樣的。
中國史書上把羅馬帝國、阿拉伯、伊朗等外國均編入“夷狄傳”,把他們視為和匈奴、朝鮮、越南、緬甸等一樣和中國具有宗藩關系的“夷狄”,由此可見一斑。
西方的“皇帝”稱號均繼承自羅馬帝國的首任“皇帝“屋大維。
皇帝只有一個,也是整個歐洲世界的共主。
原則上只有繼承了羅馬帝國體系的君主才可以稱皇帝。
羅馬帝國的第一位元首 屋大維皇帝”(Emperor)和“國王”(King)兩個詞,在歐洲歷史上有著截然不同的定義。
“國王”從一開始就指世襲專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將軍”“軍事統帥”的意思。
因此,羅馬帝國的君主可以自稱“皇帝”,但絕不能自稱“國王”——因為從理論上,羅馬皇帝的權威來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權的首席元老、執政官、軍事統帥、護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襲專制君主”。
事實上,早期羅馬帝國很少使用“皇帝”一詞來稱呼君主,而一般稱之為“愷撒”或“奧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時期,“愷撒”又被用來稱呼皇帝的繼承人),直到現在,德語、俄語中的“皇帝”和“愷撒”還是一個詞根(“沙皇”就是“愷撒”的意思)。
到了戴克里先執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詞才普及起來,成為羅馬君主比較常用的稱呼。
歐洲的第一個皇帝是羅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維(雖然當時“皇帝”的稱呼并不普及),理論上講,此后的歐洲各國的所有皇帝,繼承的都是屋大維傳下的羅馬皇冠,否則就是不合法。
那么,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從屋大維開始的帝國皇冠,后來究竟傳給了誰?
有多少個家族、多少個帝國,曾經有幸擁有“皇帝”這個至高無上的稱號?
羅馬帝國極盛時期的疆域從屋大維到戴克里先,雖然帝國的中心在不斷向東轉移,但羅馬在名義上還是帝國的首都。
戴克里先即位后,實行“四帝共治”,帝國的四個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羅馬,這標志著羅馬帝國開始喪失向心力、喪失統一的政治基礎。
公元4世紀末,羅馬帝國正式分裂為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和西羅馬帝國(狹義的羅馬帝國),象征分裂的“雙頭鷹”從此成為帝國徽章,同時,也意味著歐洲就有了兩個合法的皇帝系統。
其中西羅馬帝國很快于公元5世紀滅亡,皇冠無人繼承;
而東羅馬的皇帝系統則一直維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滅亡。
羅馬帝國徽章 雙頭鷹西羅馬帝國覆滅后,西歐經歷了一段“沒有皇冠的”時代。
當時雖然法蘭克王國的勢力非常強大,也誕生了克洛維、丕平這樣的強大君主,但他們畢竟是“國王”,是繼承蠻族法統的地方君主,不是繼承羅馬法統的“歐洲共主”。
直到公元800年,法蘭克國王查理在羅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為“羅馬人皇帝”“奧古斯都”,這才結束了西歐300多年沒有皇帝的歷史。
“羅馬人皇帝”可不僅僅是一個榮譽稱號,它意味著查理是羅馬帝國的合法繼承人,羅馬帝國的權利和義務都轉移到了查理及其繼承人的身上,早已滅亡的西羅馬皇帝系統,現在由查理重新接續。
但是查理的帝國很快分裂,皇帝頭銜由查理的孫子、中法蘭克國王“禿頭查理”繼承。
中法蘭克王國繼續分裂,帝國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喪失了它的神圣性。
直到公元11世紀,出身東法蘭克(今天的德意志)貴族的奧托從羅馬教皇手中再次接過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羅馬帝國”,從此直到19世紀初,“神圣羅馬帝國”皇帝一直是名義上的歐洲共主,一切其他國家君主都沒有資格稱帝,在名義上都必須服從神圣羅馬帝國管轄。
神圣羅馬帝國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國東部、荷蘭、比利時等地區,但這個帝國是由許多封建領地構成的,很不穩定,皇帝根本沒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到了13世紀以后,皇帝不再世襲,而是由波希米亞(捷克)國王、科隆大主教、薩克森公爵、勃蘭登堡邊地侯等“七大選侯”選舉產生。
從16世紀開始,來自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漸把持了皇帝位置,“選舉”成為走過場。
由于東羅馬帝國已經于1453年滅亡,因此歐洲只剩下一個合法的皇帝,那就是來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羅馬帝國皇帝。
東羅馬帝國拜占庭滅亡后,拜占庭的末代公主嫁入俄國,自此拜占庭帝號被俄國繼承,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東正教教士的強烈建議下,決定以“東羅馬帝國繼承人”的姿態出現,將莫斯科稱為“第三羅馬”,自稱“沙皇”(愷撒),到了彼得大帝時期又改為“皇帝”(但一般習慣上仍稱“沙皇”),這也是歐洲歷史上誕生的第四個帝國(前三個分別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神圣羅馬帝國)——俄羅斯帝國。
俄羅斯帝國雖然在名字上與“羅馬”沒有什么關系,但歷代沙皇都自稱莫斯科為“第三羅馬”,并聲稱自己繼承的是東羅馬的東正教傳統,因此從法統上來說,沙皇的皇冠仍然是來自羅馬帝國。
俄國沙皇 彼得大帝從以上的歷史事件,我們可以看到,直到18世紀,“皇帝”這個稱號都是與羅馬帝國分不開的,只有羅馬帝國精神的繼承人,才有資格稱為“皇帝”。
18世紀歐洲最強大的君主是“太陽王”路易十四,但他也從來沒有想到過自稱“皇帝”,因為法國王位與羅馬帝國并沒有什么聯系,而且西歐當時還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羅馬帝國皇帝。
通常我們稱英國為“大英帝國“,但我們都知道,英國君主只是國王,名義上國王的上面還有皇帝,是羅馬教皇。
英王登基要向教皇行效忠禮,然后由教皇為其戴上王冠。
1527年,英王亨利八世要離婚,向教皇提出申請,但未被允許。
亨利八世一氣之下,和羅馬教廷決裂,宣布國王才是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
英國君主的全稱都標明其統治區域,如查理一世稱“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國王,國教捍衛者”。
印度淪為英國的殖民地后,因為印度曾經有過皇帝,最著名的就是成吉思汗的后裔所建立的,統治印度達300年的莫臥兒(即中國史書中的蒙兀,即蒙古)王朝,所以英國國王繼承了印度的皇朝體系。
在歐洲人看來,印度屬于異教區(信印度教,佛教,而不信基督教),教皇管不著,所以英王的稱號被允許再加上“皇帝”的頭銜,但只能稱是“印度的皇帝“。
如愛德華七世全稱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和所有海外自治領的國王,國教捍衛者,印度皇帝愛德華七世”。
印度獨立后,英王沒有權利當印度的皇帝了,其“皇帝”頭銜就被取消了。
法蘭西帝國皇帝 拿破侖拿破侖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時,也曾自稱皇帝(Empire)。
第一帝國在極盛時,統治歐洲的大部分地區,還控制著廣大的殖民地。
拿破侖稱帝時,雖然形式上也有教皇加冕,但教皇是被他恐嚇著來當道具的,不來就要殺頭。
實際上,拿破侖是藐視教皇的,并不受其節制。
日本“天皇”傳說是日本神話中的創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成為日本君權神授的依據。
“天皇”的稱呼來源于“大王”,并不是一開始就有。
公元607年,推古天皇派使節來華,遞交給隋朝的國書開頭稱“東天皇敬白西皇帝“,引起隋煬帝震怒,這是日本歷史上第一次正式對外使用天皇的名稱。
而我國正式承認日本元首為“天皇”,則是到了清朝同治年間。
西方的皇帝(Emperor)和國王(King)有什么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