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通知規定的應稅所得率范圍內聯合確定本地區的具體應稅所得率,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應稅所得率表》同時廢止。國家稅務總局二○○七年八月三十日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內部測算:(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稅源報表統計數據測算。各行業平均利潤率測算結果如下:工業:7%;
運輸業:9%;
商品流通業(包括批發和零售):3%;
施工房地產開發業:6%;
旅游飲食服務業:9%;
其他行業:8%。
(二)分不同地區進行測算。為了慎重起見和準確掌握實際情況,選擇山西、山東、廣東、黑龍江、重慶、甘肅等6個不同經濟發展程度的省市,對各行業平均利潤率進行測算。
測算結果如下:工業:5%-13%;
交通運輸業:9%-14%;
商業(批發):4%-7%;
商業(零售):4%-9%;
建筑業:6%-15%;
餐飲業:8%-15%;
服務業:9%-15%;
娛樂業:15%-25%。
追問:非常感謝,再問一個小問題。礦山行業適用于哪個行業?回答:你好,礦山行業應適用"其他"行業,國稅總局文件只規定了范圍,具體的標準各省在以上范圍內制定了準確的標準,請查閱本省國稅局文件。
以上是“各行業平均利潤率各是多少?”的詳細解讀。